对于人大代表对醉驾入刑提出不同意见,需要看看提出的意见到底是对于醉驾处罚力度更大还是松懈了如果是加大对于醉驾处罚力度的话,那就说明是一种严惩的状态如果是降低或者减少对于醉驾处罚力度的话,那就是一种放宽的态度虽说这几年国家对于醉驾的打击力度还是挺大的,但是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每年。
在对刑法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中,王树江等代表建议作出立法解释,降低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并增设多个量刑幅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人大代表还建议增加多个量刑幅度现在,有关过门已经起草相关的文书和解释,法制工作同志也会积极配合这类工作,一些相关人员也会向社会各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相信这类相关法律会更加的完善,也许能够减少醉驾出现,毕竟醉驾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一个人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俗话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朱列玉提出,对醉驾行为应进行更为精准的分类,区分不同情况如果醉驾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主观上没有恶意,那么应改以更严厉的行政处罚,如短期拘留高额罚款吊销驾照以及限制重新考驾照等他坚信,罪责相适应是刑罚的核心原则,过于严苛的刑事处罚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而适度的行政处罚可能更。
醉驾入刑的立法原意是将醉驾行为列入犯罪进行打击,以保护醉驾者自己的生命和无辜路人的生命但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目前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在限制刑法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法律。
特别是“醉驾入刑”从民意的角度来看,更是完全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取消“醉驾入刑”,是有违民意的行为,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和不满的也正因为如此,朱代表的建议,只能作为一家之言,而不能作为代表建议人大代表的建议,应当是代表人民,而不是代表自己显然,朱代表有关。
个人认为,取消醉驾罪之后,很多平时喜欢喝酒的人就会变得肆无忌惮,因为他们喝酒之后也敢光明正大的开着车上路了,因为根据人大代表的说法,酒量好的人喝一点酒开车是没有问题的,这个喝酒的量应该怎么去界定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的话,结果可能会非常的严重,那么这个后果需要谁去承担相信真的取消了醉驾。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再一次提交“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议案能够连续两年为“取消醉驾入刑”奔走呼告,这种执着的精神值得赞赏但是,他给出的取消“醉驾入刑”的理由,实在让人难以信服“自2011年醉驾入刑法后,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数升至289。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建议降低醉驾入罪标准,说明人大建议的是,降低醉驾入罪的门槛,同时醉驾所受到惩罚也更加的严格法律依据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两会上提交关于提高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入刑标准的建议认为,醉驾入刑多年,该类案件数量不降反升除了全国机动车辆数量增加和公安机关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外。
如果想要取消醉驾的话,那么首先需要有足够的说服力来说服其他的人,但是该人大代表只罗列出了5个理由,而这5个理由并没有任何的说服力这个人大代表可能觉得因为喝酒开车就被定罪显得特别的苛刻,但是人大代表没有想过在这些年期间由于酒驾或者是醉驾而出车祸的现象有多少酒驾的危害大家在开车的时候都。
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的议案引起大多民众不支持,这是因为大多数民众深知醉驾会导致严重不可挽回的后果和对他议案中的观点不赞同一建议取消“醉驾入刑”,大多民众不支持,对其观点不赞同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再次提交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的议案,此议案大多民众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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