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并非传销工具中国政府早已明确了比特币的合法地位,2013年底,央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比特币的风险公告,声明比特币属于互联网商品范畴,公民可在自担风险下自由买卖,但并不赋予其货币属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将比特币比喻为一种可交易资产,这一观点得到了比特币之家网等媒体的报道事实上。
法律分析在中国,比特币并不被视为合法货币作为一种虚拟或数字货币,它并不具备与人民币相同的法定货币地位,因此不能在中国市场上作为法定货币使用尽管个人持有比特币并不违法,但国家已经对比特币交易实施了限制,仅允许个体之间的交易和转让,并禁止其公开向公众发行这一措施是为了防范比特币可能。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属性,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金融管理秩序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非法买卖虚拟货币行为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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